近日,江西证监局宣布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江西证监局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向平安证券江西分公司发出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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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分行人员岗位设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销人员处理客户账户相关业务;第二,柜台员额兼任信息技术员额;第三,合规专员处理保证金交易和卖空的开户审查。
此外,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开户时,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不清,无法决定是否由一人操作和一人审核。
分行仍存在不按规定公开信息的问题。一是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投诉渠道和争议处理程序未在分行营业场所公示;二是证券经纪人信息未在公司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开。
此外,瑞拓融合大厦1单元21层2109和2110分支机构的办公地点尚未上报当地证监局,也不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允许的营业场所范围内。
江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反映了平安证券江西分公司合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发出警示函。
近日,江西证监局宣布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江西证监局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向平安证券江西分公司发出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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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分行人员岗位设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营销人员处理客户账户相关业务;第二,柜台员额兼任信息技术员额;第三,合规专员处理保证金交易和卖空的开户审查。
此外,客户融资融券业务开户时,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不清,无法决定是否由一人操作和一人审核。
分行仍存在不按规定公开信息的问题。一是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投诉渠道和争议处理程序未在分行营业场所公示;二是证券经纪人信息未在公司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开。
此外,瑞拓融合大厦1单元21层2109和2110分支机构的办公地点尚未上报当地证监局,也不在《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允许的营业场所范围内。
江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反映了平安证券江西分公司合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发出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