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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

2019-07-08 22:08 5 阅读

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女人的思想也更加的开放了,在家庭婚姻中也不会再一味的委曲求全,一味地忍让受气,如果合不来,也会选择结束一段不合适的感情。当然了,说到离婚,首先要看的就是财产和小孩的抚养问题。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有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呢?来了解下吧。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

第一种情况下,这个要看你女儿,在你们起诉离婚的时候,如她还没到2周岁,法院会判给女方。因为一切都以保护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进行判决。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

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者女方无扶养条件的。不管孩子有没有2周岁,法院会把孩子判男方。

孩子已过两周岁,你们可以协商关于孩子的抚养,如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看哪一方对孩子成长有利,就判给哪方。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们的女儿已成年。这样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愿,她愿意跟谁,法院到时就会判给谁。

作为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有责任去照顾自己的孩子,孩子会判给谁,需要注意以下些。

作为父母,孩子从内心不希望发生父母离婚成为单亲家庭,可能会有后爸后妈的,小小年纪心里阴影很大,孩子的身心健康你们怎么去抚平?

第一点,私下问孩子愿意跟谁,另一方有时间多回来陪陪她,将来不至于走歪路。

第二点,谁的经济状况好,心里健康跟谁。

第三点,法律法规有人情的,它会根据孩子的意愿以及经济条件来判定给谁(前提不是有一方出轨的)。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对夫妻双方来说,尤其是对未成年孩子来说,是相当令人悲伤的。如果双方实在无法继续维持这段婚姻而需要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怎么判呢?孩子会判给谁呢?这一直是困扰大多数离婚时夫妻的问题。当然,下面讨论的都是父母双方都想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为了自己第二段婚姻考虑,都想把小孩甩给前夫的比比皆是。

下面就来站在法律的角度看看到底离婚怎么判孩子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怎么判孩子?这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比较原则性法律规定,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那么,具体点的,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所以,离婚怎么判孩子?这还得据个案情况而定,但是上面的一些情况是法院判决时都会参考的。

总之,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到底孩子会判给谁?法院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权衡,判断才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但是不管小孩判给谁,父母双方都有扶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现在社会离婚率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已经有了孩子。夫妻离婚,除了财产外,一般情况下还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的时候围绕子女抚养权而产生的问题无非就是两种,要么是双方都想要抚养权,要么都不想要。要是出现,双方都不想要小孩的话,子女尚未成年肯定不能没有人来抚养,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相关案例一:

25日上午,在婚姻登记处出现了令人愤怒的一幕。正在办理离婚的一对男女厮打在一块,打骂完还想抛弃正在大哭的幼儿。

人来人往的办事大厅,听到了高声哭闹。循声望去,两个中年男子扭打在一起,一个穿粉色衣服,一个穿白色衣服,都是三十上下的年纪。没多久,一个瘦弱的女子也加入打斗,三个人高声嘶吼,扭打得难分难解。旁边有个1岁左右的小孩子,哭得快喘不过气了,三个人只顾着打闹,竟然打到了办证室里去,吓得来往的人群赶紧避开。除了工作人员,人们都不敢上前规劝,前后持续了半个小时。

有目击者说,最初见到穿一名粉红衣服的男子抱着小孩坐在等候区,另一名瘦弱女子神色幽怨地坐在他身旁,不知何故两人高声地争执起来。“啪”地一声,粉衣男忽然举手重重地扇了瘦弱女子一巴掌。坐在女子身后的白衣男子,立即冲上前狠狠踢打粉衣男,两个男人不由分说扭打作一团。女方虽然瘦弱,也乘势加入,和白衣男一起殴打粉衣男,任凭惊恐的幼儿在一旁放声大哭。三人激烈打骂,还一度冲进了办证室,将雕花间隔板踢烂,还差点打伤正在办理登记的两对爱侣。

最令人看不过去的是,打骂一场之后,大家都想丢下孩子溜走。男子打完架趁机溜走,女子竟然对工作人员说:“我来这里就是为了离婚,这个孩子不要了!”孩子跌跌撞撞地哭着跑过去找妈妈,女子才很不情愿地抱起他。

据了解,粉衣男与瘦弱女子是一对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而白衣男则是瘦弱女子的哥哥,陪同妹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

相关案例二: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欲结束婚姻关系,但特殊之处在于,10岁的儿子小明,双方都不想抚养。

当事双方都是30多岁,丈夫一直在工地干活,钱赚得比较多,妻子则一直在家里相夫教子。只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逐渐地感情就不好了。这是夫妻俩解释离婚理由时候的说法,他们不想把孩子扯进来,可是孩子已经10岁了,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征求他的意见了。

男方郭先生有些口吃,智力稍有些问题,但感情非常丰富,时刻都表露出心疼孩子的模样,“我也舍不得孩子,可是我家亲戚有一个孩子,有些轻微的智力问题,我怕两个孩子总在一起,会互相影响。”

女方李女士不抚养孩子的原因只有一个,没有经济能力。

法官们很犯难。在审判时,孩子当庭就说想和爸爸在一起,可是经法官了解,小明自出生就一直和妈妈生活,父亲为了生计经常出门在外,为什么孩子要和爸爸在一起呢?

孩子坚持想和父亲一起生活,在追问理由时他说,是因为爸爸有钱,但这完全不是一个孩子应有的纯真想法。法官们最后问了孩子一个问题:“如果父母离婚后,你应该和爸爸一起生活,那么今天开庭后,你就和爸爸一起回家,你愿意吗?”孩子哽咽了,抹着眼泪说:“我不愿意!我喜欢妈妈,我要和妈妈一起生活!”孩子的一番话摧毁了母亲最后的一点坚持,父母在法庭上都泣不成声。

最后法院判决是,女方按照孩子的愿望抚养孩子,男方多付一些抚养费。

律师有话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所以,夫妻离婚时都不要孩子,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女人的思想也更加的开放了,在家庭婚姻中也不会再一味的委曲求全,一味地忍让受气,如果合不来,也会选择结束一段不合适的感情。当然了,说到离婚,首先要看的就是财产和小孩的抚养问题。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有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呢?来了解下吧。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

第一种情况下,这个要看你女儿,在你们起诉离婚的时候,如她还没到2周岁,法院会判给女方。因为一切都以保护子女利益和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进行判决。

有两个小孩离婚怎么判

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者女方无扶养条件的。不管孩子有没有2周岁,法院会把孩子判男方。

孩子已过两周岁,你们可以协商关于孩子的抚养,如协商不了。法院会根据,看哪一方对孩子成长有利,就判给哪方。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们的女儿已成年。这样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愿,她愿意跟谁,法院到时就会判给谁。

作为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有责任去照顾自己的孩子,孩子会判给谁,需要注意以下些。

作为父母,孩子从内心不希望发生父母离婚成为单亲家庭,可能会有后爸后妈的,小小年纪心里阴影很大,孩子的身心健康你们怎么去抚平?

第一点,私下问孩子愿意跟谁,另一方有时间多回来陪陪她,将来不至于走歪路。

第二点,谁的经济状况好,心里健康跟谁。

第三点,法律法规有人情的,它会根据孩子的意愿以及经济条件来判定给谁(前提不是有一方出轨的)。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对夫妻双方来说,尤其是对未成年孩子来说,是相当令人悲伤的。如果双方实在无法继续维持这段婚姻而需要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怎么判呢?孩子会判给谁呢?这一直是困扰大多数离婚时夫妻的问题。当然,下面讨论的都是父母双方都想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为了自己第二段婚姻考虑,都想把小孩甩给前夫的比比皆是。

下面就来站在法律的角度看看到底离婚怎么判孩子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怎么判孩子?这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比较原则性法律规定,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那么,具体点的,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所以,离婚怎么判孩子?这还得据个案情况而定,但是上面的一些情况是法院判决时都会参考的。

总之,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到底孩子会判给谁?法院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权衡,判断才会做出公正的判决。但是不管小孩判给谁,父母双方都有扶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现在社会离婚率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已经有了孩子。夫妻离婚,除了财产外,一般情况下还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的时候围绕子女抚养权而产生的问题无非就是两种,要么是双方都想要抚养权,要么都不想要。要是出现,双方都不想要小孩的话,子女尚未成年肯定不能没有人来抚养,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相关案例一:

25日上午,在婚姻登记处出现了令人愤怒的一幕。正在办理离婚的一对男女厮打在一块,打骂完还想抛弃正在大哭的幼儿。

人来人往的办事大厅,听到了高声哭闹。循声望去,两个中年男子扭打在一起,一个穿粉色衣服,一个穿白色衣服,都是三十上下的年纪。没多久,一个瘦弱的女子也加入打斗,三个人高声嘶吼,扭打得难分难解。旁边有个1岁左右的小孩子,哭得快喘不过气了,三个人只顾着打闹,竟然打到了办证室里去,吓得来往的人群赶紧避开。除了工作人员,人们都不敢上前规劝,前后持续了半个小时。

有目击者说,最初见到穿一名粉红衣服的男子抱着小孩坐在等候区,另一名瘦弱女子神色幽怨地坐在他身旁,不知何故两人高声地争执起来。“啪”地一声,粉衣男忽然举手重重地扇了瘦弱女子一巴掌。坐在女子身后的白衣男子,立即冲上前狠狠踢打粉衣男,两个男人不由分说扭打作一团。女方虽然瘦弱,也乘势加入,和白衣男一起殴打粉衣男,任凭惊恐的幼儿在一旁放声大哭。三人激烈打骂,还一度冲进了办证室,将雕花间隔板踢烂,还差点打伤正在办理登记的两对爱侣。

最令人看不过去的是,打骂一场之后,大家都想丢下孩子溜走。男子打完架趁机溜走,女子竟然对工作人员说:“我来这里就是为了离婚,这个孩子不要了!”孩子跌跌撞撞地哭着跑过去找妈妈,女子才很不情愿地抱起他。

据了解,粉衣男与瘦弱女子是一对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而白衣男则是瘦弱女子的哥哥,陪同妹妹前来办理离婚手续。

相关案例二: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欲结束婚姻关系,但特殊之处在于,10岁的儿子小明,双方都不想抚养。

当事双方都是30多岁,丈夫一直在工地干活,钱赚得比较多,妻子则一直在家里相夫教子。只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逐渐地感情就不好了。这是夫妻俩解释离婚理由时候的说法,他们不想把孩子扯进来,可是孩子已经10岁了,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征求他的意见了。

男方郭先生有些口吃,智力稍有些问题,但感情非常丰富,时刻都表露出心疼孩子的模样,“我也舍不得孩子,可是我家亲戚有一个孩子,有些轻微的智力问题,我怕两个孩子总在一起,会互相影响。”

女方李女士不抚养孩子的原因只有一个,没有经济能力。

法官们很犯难。在审判时,孩子当庭就说想和爸爸在一起,可是经法官了解,小明自出生就一直和妈妈生活,父亲为了生计经常出门在外,为什么孩子要和爸爸在一起呢?

孩子坚持想和父亲一起生活,在追问理由时他说,是因为爸爸有钱,但这完全不是一个孩子应有的纯真想法。法官们最后问了孩子一个问题:“如果父母离婚后,你应该和爸爸一起生活,那么今天开庭后,你就和爸爸一起回家,你愿意吗?”孩子哽咽了,抹着眼泪说:“我不愿意!我喜欢妈妈,我要和妈妈一起生活!”孩子的一番话摧毁了母亲最后的一点坚持,父母在法庭上都泣不成声。

最后法院判决是,女方按照孩子的愿望抚养孩子,男方多付一些抚养费。

律师有话说: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所以,夫妻离婚时都不要孩子,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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